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豁免考试课程规定(点击查看)
二.网上登记的申请时间
00:00-20 5月11日(点击“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豁免指南”)
三.现场提交的时间
(I)提交的时间
5月22日9:00至11:00,在申请豁免考试的教育考试所(自考考试中心)向申请豁免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中心、考试办公室)提交材料。
(2)提交
1.“申请豁免登记表”(现场申请人点击下载和填写)(在线注册申请人在注册后自行下载和打印)。
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并退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一份(查询和打印网页)或学术证书报告及其副本原件一份(经核实后交还给考生)。
(四)原研究生(或学习)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绩效证书正本一份,附有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签署的成绩证明正本副本(应加盖公章;原毕业学校的成绩档案加盖学校公章的,中学印章不予承认)。
(五)各省各类成人院校毕业生,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证书的,还应当持有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说明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其学历。
四.其他说明
考生只有在因身份信息错误等原因无法在互联网上申请注册时,才能当场申请注册。
1.豁免程序要求考生亲自携带相关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携带考生自己的身份证)前往现场。
二.对免责程序的答复:省教育考试所报送的免试材料经省教育考试机构审批后,符合免试条件的课程成绩将输入考生自考成绩数据库;考生可在6月20日后登录浙江省教育网(网址www.zjzs.et)网上查询栏,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考试豁免考试和批准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考试网另行公布)。
3.除毕业证书正本、学历证明报告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和退回外,报送的材料不再退还考生。
(四)网上登记完成后,未在网上登记的,只能在下半年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五)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豁免规定:要求免试的自考学生在申请课程豁免前,必须取得本专业八门课程(包括单独的实践课程)的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鉴定学分的非学历证书的考生,在提交材料时,必须提交相应的课程证书或者证书。#p#分页标题#e#
当场申请注册的时间和地点
入学考试证书的前四名成员
自考办公室
时间 / 一段时间 / 时刻 / 用时
地址 / 演说 / 称呼 / 在?上写姓名地址
联络号码
0201
旧城第三区
5月17日
宁波教育考试学院开明街89号
721、004
0206
北仑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楼413室。自考教育局办公室。
ie, three, eight.
0211
镇海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镇海隧道北路555镇海广播电视大学
177
0225
香山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象山教育园考试中心(丹阳路1249号)
800、810
0226
宁海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宁海县岳隆街龙灯墙18号
354
0227
银州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银州高等教育园区学府路5号(西门)
261、127
0281
余姚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余姚市东南路58号
483
0282
慈溪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慈溪市白沙街文尔路288号慈溪市教育考试中心
087、091
0283
奉化自考办公室
5月17日
奉化市桥县路128号-3教育局
187
成考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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